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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智能交通系统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函

  • 2016-09-05 14:24:56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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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潜在供应商:
     
      为保证招标活动更好开展,义乌市智能交通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已完成初稿(见附件1),现向各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由采购人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没有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3)系统集成商需具有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通信运营商及直属分支机构除外)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次项目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二、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通信运营商直属分支机构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通信运营商及直属分支机构除外)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标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初稿)义乌市智能交通系统采购0902(改).doc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本项目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①供应商资格要求是否合理;
     
      ②项目的相关要求是否合理;
     
      ③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
     
      ④是否响应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⑤供应商认为合理的其它内容。
     
      六、意见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及有关单位对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16年9月5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送至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也可用传真件(注:提交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详细地址: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3004室(望道路300号)
     
      邮编:322000联系人:范小姐
     
      电话:0579-89919161传真:0579-89906887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016年9月3日
     
  • 关键字: 义乌市 智能交通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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