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委托,采用邀请招标,采购交通信号灯。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安装及联网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2016-07-18-99}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16}政采(邀请招标)000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附件材料 |
| 1 |
增设交通信号灯 |
1 |
见招标文件 |
2142400.00 |
|
| 2 |
改造交通信号灯 |
1 |
见招标文件 |
1170000.00 |
|
| 3 |
路面标线涂料 |
1 |
见招标文件 |
310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兴安盟公共资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参加一包的投标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企业自身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道路交通信号灯检测报告原件、投标企业自身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道路交通信号机系统检测报告原件、投标企业自身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人行灯系统检测报告原件、投标企业自身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倒计时器系统检测报告原件、投标企业自身具有安防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壹级资质原件、投标企业自身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联系人、邮箱、电话、传真)、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兴安盟公共资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参加二包的的投标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企业自身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道路交通信号机系统检测报告原件、投标企业自身具有安防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壹级资质原件、投标企业自身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兴安盟公共资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参加三包的投标人(必须为产品生产厂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路面标线涂料检测报告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兴安盟公共资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付款方式:一二包8年内付清全款,三包5年内付清全款。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9:30
投标地点:兴安盟财政局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兴安盟财政局三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科右前旗阳光嘉苑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姚建
联系电话:0482-8399849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地址: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梁冰冰
电话:13664085333
资格审查单位:
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二楼)
电话:0482-82127608370076
联系人:杨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