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对广州市占道施工交通仿真预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H2016-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占道施工交通仿真预评估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78.8000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参照《印发广州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2014〕8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道路车行道占用挖掘施工视频监管工作规范>和<广州市城市道路车行道占用挖掘施工交通影响仿真评估工作规范>的通知》(穗交〔2014〕483号)的相关规定,对2016年度广州市辖区内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主干道的车行道和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1个月以上的施工项目,以及可能对城市交通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占用挖掘施工项目,开展占道施工交通仿真预评估,为城市道路车行道挖掘、占用审批提供参考依据,推进规范广州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同时综合研究占道施工以及其它因素对道路交通运行的影响,对广州市交通拥堵产生原因进行量化分析,形成量化分析报告,为后期的占道施工管理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同时综合研究占道施工以及其它因素对道路交通运行的影响,对广州市交通拥堵产生原因进行量化分析,形成量化分析报告,为后期的占道施工管理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所有数据最终汇总作为广州市占道施工交通疏解地方性标准的参考。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具有交通仿真、或智能交通技术、或交通信息技术、或交通管理预评估、或交通运输咨询、或工程咨询等相关业务范围之一;
4.熟悉和了解广州市城市交通基本情况,满足制定交通发展战略、政策业绩基础及长期跟踪服务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服务技术能力;
6.在广州拥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不能提交的,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充提交,否则可能影响评标结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09-02至2016-09-08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黄沙大道3号隧兴广场三楼306室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09-22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黄沙大道3号隧兴广场三楼305室。
十、开标时间:2016-09-2209:30。
十一、开标地点:黄沙大道3号隧兴广场三楼305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09-02至2016-09-08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
联系人:方培育
联系电话:83124418
传真:83182337
邮编:510032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沙大道3号三楼自编305、306室
联系人:杜志烽
联系电话:13926432157
传真:020-81257399
邮编:51014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邓筱丹
联系电话:13922108068
发布人: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