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新S331(青年路西延)智能“平安长廊”等道路监控及配套设施项目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招标 1031万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能交通世界网_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新S331(青年路西延)智能“平安长廊”等道路监控及配套设施项目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招标 1031万

  • 2016-08-31 15:25:31
  • 来源:its114.com
  • 评论:
  • 分享到:
      1、招标条件
     
      盐都区公安局新S331(青年路西延)智能“平安长廊”等道路监控及配套设施项目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盐都区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平安长廊”等道路监控及配套设施项目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都区公安局新S331(青年路西延)智能“平安长廊”等道路监控及配套设施项目前端设备、部分后台设备、基础配套、新S331省道按省公安厅“3.20”工程标准新建公路卡口、新S331(青年路西延)智能“平安长廊”等道路监控网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项目与现有区公安局“3.20”工程平台系统和公安局视频实战平台系统、区公安局交通指挥管理应用平台系统、国省道交警中队勤务指挥室平台集成实现无缝对接、满足本工程部分硬件设备升级、设备安装、设备调试、中心后台升级完善及售后服务等与之配套的所有内容,具体以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变更招标工程量或内容的权利。
     
      2.2交货或服务地点:盐都区公安局新S331(青年路西延)智能“平安长廊”等道路监控及配套设施项目现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智能“平安长廊”等道路监控及配套设施的供应、安装、调试并做好与现有区公安局“3.20”工程平台系统和公安局视频实战平台系统、区公安局交通指挥管理应用平台系统、国省道交警中队勤务指挥室平台集成实现无缝对接工作。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及质保期要求:所供货物必须是正品,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性能可靠,规格型号、技术指标符合《采购清单技术要求》、全部工程应符合省公安厅苏公厅(2010)289号《全省公安机关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建设规划及指导意见》。并确保一次性与现有区公安局“3.20”工程平台系统和公安局视频实战平台系统、区公安局交通指挥管理应用平台系统、国省道交警中队勤务指挥室平台集成实现无缝对接;质保期不少于2年。
     
      2.6其他:工程造价约:1031.218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6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6663529)。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6年08月26日至2016年09月02日。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货物与服务类会员注册、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操作,链接地址: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002008002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请还未办理江苏CA的投标人尽快办理,同时完善诚信库信息,保证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暂无需现场原件审核,网络提交即可),未提交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会员将可能无法操作。
     
      因新启用CA和诚信库,已适当延长了报名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请各投标人尽可能在报名截止日前一天工作时间操作,其他涉及会员系统操作也请尽可能提前进行,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新点软件公司(0515-69083422)。因无法正常操作而错过报名期限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地址:
     
      联系人:李双杰联系人:刘天霞
     
      电话:0515-83566056电话:13365191300/15895192668
     
  • 关键字: 道路监控 盐城市
  • 责任编辑:lisonglin
  •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