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安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经安福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对道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和标志标线交通设施采购实行国内电子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赣大井冈政采安字[2016]081号
2、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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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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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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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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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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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和标志标线交通设施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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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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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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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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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采购人确认,合格供应商(投标方)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具有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备案证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所投信号灯灯系统、嵌入式一体化高清电警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产品提供原厂授权书;
(6)法人授权书或法人证书、投标人身份证;(以上均提供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8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9月19日上午9:30开标前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资料原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现场资格验证,资格验证合格的投标方方可参与本次竞标(投标人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850-3300)。
5、投标人须在2016年9月18日下午5点(北京时间)之前交纳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注明赣大井冈政采安字[2016]081号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对于未交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我公司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款至安福县外帐户由投标人承担电汇手续费,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交到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安福县支行,银行帐号:1509216109021952658;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随投标保证金一同打入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未缴纳工本费的其投标无效。
5、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网址: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逾期投标无效。
6、ca证书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安福县会展中心东面二楼)
7、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9月19日上午9:30整。
8、开标地点: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福县会展中心东面二楼)
9、采购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0796-7628712
采购代理机构:余先生15387772211传真号0796-7624898
10、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afzbtb.cn、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和江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jxzfcg.gov.cn、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aggzy.jiangxi.gov.cn发布。
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