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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交警支队采购2015年道路交通科技设施及指路标志安全设施建设工程

  • 2016-08-24 16:52:1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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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对以下项目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2015年道路交通科技设施及指路标志安全设施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CG16-00-0740
     
      (三)项目类别:工程类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共11个品目,本次采购11个品目。
     
      1.采购内容
     
      
    品目 品目名称 品目类别 采购内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质量保证期 工程质量要求
    001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B0215 双组份高防滑型彩色防滑标线工程 合同签订后12个月日内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 24个月 合格。
    002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B0215 指路标志工程 合同签订后12个月日内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 12个月 合格。
    003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B0215 车行道指示标志,市委、市政府新址精确指路标志,道路确认标志工程 合同签订后12个月日内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 12个月 合格。
    004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B0215 反光立面标识V类,反光立面导向标识IV类,弯道导流标志工程 合同签订后12个月日内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 12个月 合格。
    005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B0215 防眩目板,附着式轮廓标,柱式轮廓标工程 合同签订后12个月日内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 12个月 合格。
    006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爆闪灯双孔双面灯头,太阳能板备件、电池组,防撞砂筒 合同签订后15日日内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 12个月  
    007 服务类——其他服务 C99 交通设施工程监理 合同签订后12个月日内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 12个月  
    008 服务类——其他服务 C99 交通设施工程设计 合同签订后15日日内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 12个月  
    009 工程类——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 B0601 交警支队信号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工程 合同签订后12个月日内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 12个月 合格。
    010 服务类——其他服务 C99 交通科技工程监理 合同签订后12个月日内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 12个月  
    011 服务类——其他服务 C99 交通科技工程设计 合同签订后15日日内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 12个月  

    2 .商务要求

    品目 品目名称 品目类别 商务要求
    001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B0215 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2、需现场踏勘。
    002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B0215 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2、需现场踏勘。
    003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B0215 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2、需现场踏勘。
    004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B0215 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2、需现场踏勘。
    005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B0215 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2、需现场踏勘。
    006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无。
    007 服务类——其他服务 C99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企业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企业资质。
    008 服务类——其他服务 C99 公路行业(公路)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
    009 工程类——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 B0601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010 服务类——其他服务 C99 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011 服务类——其他服务 C99 公路行业(公路)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

    3 .其他要求

    品目 品目名称 品目类别 联合体投标 兼投兼中 资格后审 报价形式
    001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B0215 不接受 允许 不允许 金额
    002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B0215 不接受 不允许 不允许 金额
    003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B0215 不接受 不允许 不允许 金额
    004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B0215 不接受 允许 不允许 金额
    005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B0215 不接受 允许 不允许 金额
    006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不接受 允许 不允许 金额
    007 服务类——其他服务 C99 不接受 允许 不允许 金额
    008 服务类——其他服务 C99 不接受 允许 不允许 金额
    009 工程类——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 B0601 不接受 允许 不允许 金额
    010 服务类——其他服务 C99 不接受 允许 不允许 金额
    011 服务类——其他服务 C99 不接受 允许 不允许 金额

    4 .支付条款

    支付条件满足后,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下达支付指令,由主体按 支付方式 支付到投标账户。

    品目 支付序号 支付条件 支付比例 支付主体和支付方式
    001 1 进行到工程总量的30%,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2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进行到工程总量的60%,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30.0%
    3 竣工,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40.0%
    4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和《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011 1 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9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010 1 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9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009 1 进行到工程总量的30%,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2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进行到工程总量的60%,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30.0%
    3 竣工,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40.0%
    4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和《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008 1 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9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007 1 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9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006 1 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9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005 1 进行到工程总量的30%,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2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进行到工程总量的60%,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30.0%
    3 竣工,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40.0%
    4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和《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004 1 进行到工程总量的30%,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2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进行到工程总量的60%,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30.0%
    3 竣工,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40.0%
    4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和《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003 1 进行到工程总量的30%,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2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进行到工程总量的60%,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30.0%
    3 竣工,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40.0%
    4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和《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002 1 进行到工程总量的30%,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2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进行到工程总量的60%,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30.0%
    3 竣工,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40.0%
    4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和《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二、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5.出具近五年来无行贿犯罪纪律的证明。

    6.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品目 其他条件
    001 无。
    002 无。
    003 无。
    004 无。
    005 无。
    006 无。
    007 无。
    008 无。
    009 无。
    010 无。
    01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从即日起至本公告公示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入库供应商登录沈阳政府采购网(www.ccgp-shenyang.gov.cn)免费下载。
     
      四、标前答疑会
     
      1.召开时间:2016-08-2614:00。
     
      2.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6楼第五开标室。
     
      五、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时间:
     
      递交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不接受在递交时间以外递交的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09-1909:00
     
      2.递交地点: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开标区(5~7楼),具体开标室在大厦1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3.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4.递交份数:投标文件五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5.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九十天。
     
      6.其他:
     
      (1)须以整品目的形式且对品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投标无效。
     
      六、说明
     
      1.凡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事项,请详见采购文件或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咨询。
     
      2.除特殊说明,采购公告或变更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3.本次采购,有效的采购文件类型的采购序号为采购序号。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2号
     
      联系人:梁军
     
      电话:024-23344556;18640100070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联系人:陆金荣
     
      电话:024-22890043
  • 关键字: 沈阳市 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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