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3021
三.采购项目名称:智能交通信号机和LED显示屏年度维护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五.采购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 1 |
智能交通信号机和LED显示屏年度维护项目 |
项 |
1 |
0 |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信号机和LED显示屏年度维护项目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海宁市交警大队拟建的智能交通信号机和LED显示屏年度维护项目,维保内容不仅包括硬件保养更换,同时包括软件升级和应用扩展。因本次拟维保设备均为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硬件保养更换和软件升级扩展均真有技术专一;同时大队现有智能信号机和LED显示屏的中心平台软件为该公司研发,采用与平台研发商一致的信号机、LED屏维护厂家,能够有效兼容设备、避免传输故障和控制失败,确保智能交通信号机、LED屏等系统的各类功能应用的全面实现,要求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为了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智能交通信号机和LED显示屏年度维护项目。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杭州市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1 |
宓叶强 |
主任 |
海宁市公安局 |
| 2 |
宋毅力 |
工程师 |
无锡城市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3 |
金晓华 |
助理 |
海宁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1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沈益龙
联系电话:0573-87297930
传真:0573-87233322
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463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嘉兴市海宁市财政局
联系人:邱先生芮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传真:0573-87292037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