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额济纳旗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额济纳旗公安局购置智能交通信号灯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额济纳旗公安局购置智能交通信号灯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AMFY-CG-2016-0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1048372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额济纳旗公安局
地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联系方式:任女士139480122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女士15104837204
代理机构地址:额济纳旗为民服务中心西楼1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额济纳旗公安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智能交通信号灯,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额济纳旗公安局购置智能交通信号灯政府采购
2、批准文件编号:额财购准字(电子)【2016】00110号
3、项目编号:AMFY-CG-2016-098
4、项目预算:3156160.00元
5、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6、采购内容:智能交通信号灯(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7、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二、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通信工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供应商必须是信号灯设备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厂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原厂公章),同一个品牌信号灯设备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企业。
4、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成交)人不得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16:00—18:30时(节假日休息)到额济纳旗为民服务中心西楼106(生态广场老政府楼),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证书;
4、生产厂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原厂公章);
5、额济纳旗检查机关开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文件;供应商经额济纳旗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6、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行贿档案查询函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投标时必须按公告要求携带所有材料原件,供专家评审评标时审验,否则按无效标论处。
四、交纳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方式、时间
1、采购文件每包段售价伍佰元整(¥500.00),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60000.00),缴纳方式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中划转到采购人指定账户中;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转款凭证送至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采购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缴入账户: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环城支行
帐号:9201701220000000010460
行号:402208081511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在报名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到账。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13日上午8:30时
地点:额济纳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额济纳旗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传真):13948012209
采购代理机构: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地址:额济纳旗为民服务中心西楼106
电话(传真):151048372040483-3990333
七、信息公告
相关信息公告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额济纳旗门户网(http://www.ejnq.gov.cn/)、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上查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通信工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3、供应商必须是信号灯设备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厂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原厂公章),同一个品牌信号灯设备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企业。4、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成交)人不得转包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5.616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22日08:00至2016年08月26日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额济纳旗为民服务中心西楼106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额济纳旗为民服务中心西楼106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3日08: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3日08:30
六、开标地点:
额济纳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