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富顺县大队城新建5个路口交通信号灯系统工程项目 | ||
| 采购项目编号 | SCWZDL-201608-FSJJD01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 | ||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08-17 15:30 |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富顺县大队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包个数 | 1 |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和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特殊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所投主要产品: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道路交通信号灯满屏灯、道路交通信号灯箭头灯、人行横道灯、倒计时显示器,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 所投主要产品(同上)具有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检测合格报告; 4. 提供交通信号机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0)的证明文件;交通信号灯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的证明文件; 5. 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信号灯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 |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 |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6-08-18 09:00到2016-08-24 17:00 | ||
| 标书售价 | 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 标书发售地点 | 富顺县富世镇富康小区23号(航浩汽贸旁);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 |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9-09 09:30 | ||
| 开标时间 | 2016-09-09 09:30 | ||
| 投标地点 | 富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县政务服务综合大楼五楼)。 | ||
| 开标地点 | 富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县政务服务综合大楼五楼)。 |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富顺县大队采购人: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富顺县大队;地 址: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富顺县大队;联系人:聂先生电 话:0813﹣4708700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转8816、8823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责任人:赵先生、朱女士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转8816、8823 传 真:028-85431100 电子邮件:scwzzb@163.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