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堤路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堤路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6-ZB-1266/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029-8675503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北口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西安渭河城市段(含灞桥段)堤顶道路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前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和高清线圈型卡口系统,全部接入支队集成指挥平台。
建设的电子警察系统需具有GA/T496-2014检测依据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和GA/T832-2014检测依据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
建设的高清卡口系统需具有GA/T497-2009检测依据的公路车辆智能监测系统检测报告和GA/T832-2014检测依据的公路车辆智能监测系统检测报告。
项目用途:办公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12.8104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具有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贰级及以上资质,陕西省外企业需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取得备案证书;
4、供应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9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北口山西证券大厦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8楼财务部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2日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北口山西证券大厦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1楼第九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吴芳超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575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861559759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