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鲁山县信号灯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鲁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名称及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信号灯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LZC2016-Aj05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信号灯,详细规格参数见谈判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5、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段。
三、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制造厂商;
3、供应商应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的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准规范的JD400-3、FX400-3、RX300-3三种信号灯检测报告及有效的符合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标准规范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检测报告;
4、供应商应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八棱信号灯杆检验报告;
5、供应商所投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必须与原有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互联互通,无缝对接,并提供原信号机生产厂家出具的对接承诺函;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具有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608室)报名。
2、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检测报告(检验报告)、承诺函、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无行贿查询证明等所涉及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到场。
3、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人员未能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2、谈判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3、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7日上午10时00分。
2、逾期未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鲁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48235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608室
联系电话(传真):0375—37901681523757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