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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巧家县城区智能交通改造升级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16-08-10 11:13:3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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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第18、19、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鼎翔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巧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巧家县城区智能交通改造升级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项目名称:巧家县城区智能交通改造升级项目
     
      2、项目编号:YNDXZB-2016-ZT-015
     
      3、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即¥729500.00元。
     
      本次项目主要在巧家县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进行智能交通设备的升级改造,由于路口已建的电子警察及信号灯系统的建设年份已旧,还有受制于当时的技术水平,已经无法满足现在日益复杂的交通情况的管理需求,所以对其进行升级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新建
    电警
    3套
    红绿灯(框架式,要求与老杆件基本保持一致)
    5套
    人行灯
    6套
    移点
    红绿灯(框架式)
    2套
    人行灯
    4套
    电警主机
    1套
    红绿灯主机
    1套
    安装
    人行灯
    2套
    调整
    增加灯盘(单色灯盘每组三个灯)
    3组
    改造升级
    电警,移点改造
    1套
    新建
    后台扩容设备
    1套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部分。
     
      工期及验收要求:采购及安装总工期60天,在保证已有设备与此次采购设备可同时且实时无缝接入到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监控违法抓拍设备管控平台和云南省全国机动车稽查布控系统后一次性验收合格。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2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系统的供应保障能力;
     
      4.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4.5投标人必须提供对本项目的终身免费系统升级承诺函原件;
     
      4.6投标人必须提供主要设备的质量保证和售后保修服务承诺函原件;
     
      4.7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高清电子警察系统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最新标准通过的检测报告;且须为以上产品的送检单位。符合“昭通市公安局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昭公金盾传【2014】9号文)”的相关规定;
     
      4.8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高清电子警察项目或带高清电子警察的信号灯项目)工程项目(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址:昭通市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厅。投标人持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投标人,复印件留置备查):
     
      (1)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所投主要设备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对本项目的终身免费系统升级承诺函;
     
      (5)对提供主要设备的质量保证和售后保修服务承诺函;
     
      (6)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合同;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5.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我代理公司不接受邮购业务。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或者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
     
      6.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止,递交地点: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注意事项: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文件资料以供核验,如有遗漏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保证金
     
      本采购招标项目需要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指定账户的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部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云南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巧家县政务服务网(www.bht.yn.gov.cn/zw/)、巧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网站上同时发布。
     
      发布日期:2016年8月9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巧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代理机构:云南鼎翔建设工程招标咨询
     
      有限公司
     
      地址:巧家县白鹤滩镇建设街53号地址: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荷花
     
      蒂斯交投大厦1209室
     
      邮政编码:657000邮政编码:657000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870-7122143电话:0870-2151020
     
      传真:0870-7122143传真:0870-2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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