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城区信号灯、电子警察维修更新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发改委
3、招标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城区
2、建设概况:本次招标工程为泾县城区信号灯、电子警察维修更新工程,主要内容为:电子警察、交通红绿灯维修更新等工程,总造价约65万元。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安全技术防范一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技防设施设计、安装、维修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并取得省级以上《技防设施设计、施工、维修、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取得省级以上《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职业资格认证证书》或为系统集成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10(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振兴代理)窗口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持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15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15时30分,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都先生凤先生
电话:0563-23665420563-210224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劲松
电话:13865376657
七、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与投标时一致)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省外企业进皖备案相关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外省企业需要办理进皖备案。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