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16052165-1942计划备案号和(无)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基建)的委托,对其交管局智能酒驾管理系统及联网式酒精测试仪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SHJ-WHS-HW-2016-413
(二)项目名称:交管局智能酒驾管理系统及联网式酒精测试仪
(三)采购预算:200万元(含财政资金2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交管局智能酒驾管理系统及联网式酒精测试仪
(3) 类别:货物
(4) 用途:交通
(5) 数量:1(批)
(6) 简要技术要求:酒驾管理系统及联网式酒精测试仪
(7) 采购预算:200万元
(8) 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
(9) 质保期:24(月)
(10) 其他:(无)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无)。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无)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⑹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酒驾管理系统及联网式酒精测试仪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2.供应商所投无线酒精检测仪产品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供应商须在本地有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4.供应商须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1)包:(无)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6-07-22至2016-07-28(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4073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⑵供应商所投无线酒精检测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⑶供应商所投无线酒精检测仪产品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 ⑷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13、2014、2015年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含 “四表一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可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内(2016年3月-2016年6 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税收通用完税证); (6)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内(2016年3月-2016年6月)的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 (7)供应商在本项目公告期内由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供应商请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8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6-08-11 09:3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8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6-08-11 09:3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6-07-22~2016-07-28共7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基建)
地址:武汉市游艺路2号
联系人:郑辉
电话:027-85395659
传真:027-85395659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4073室
联系人:潘诗俊 周喆 荣唯 武金凤
电话:027-65771385 027-82822990 82822296 82822091
传真:027-82822983 027-82822973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5730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