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受重庆市忠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忠县沿江路(黄金水岸路口、曼子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最高限价
(万元)投标保证金
(万元)
忠县沿江路(黄金水岸路口、曼子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建设1批81.001.60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写并装订成册):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具备有效的国家、地方税务登记证书副本;(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三证合一”的不提供)
3.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三证合一”的不提供)
4.具备有效的安防一级资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具备有效的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06.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注:投标人必须将上述要求提供备查的原件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询价小组要求核验原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及时提供。原件未提交、逾期提交或补充提交的,询价小组有权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有关说明:
(一)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及方式:2016年7月22日-2016年7月26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直接下载询价通知书。
(二)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7月27日09:30-10:00时;
(三)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10:00时;
(四)投标及开标地点: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10号附1号)。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地点:投标供应商在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POS机上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刷卡交纳。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年7月27日09:30-10:00时。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2、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本采购文件约定的其它情形的。
六、投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询价通知书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23)54214466
质疑经办人:周老师电话:(023)54214466
邮编:404300
传真:(023)54214466
地址: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10号附1号
(二)采购人:重庆市忠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项目联系人:谢安祥电话:15123494666
质疑经办人:谢大治电话:13709454901
邮编:404300
传真:023-54211898
地址:忠县忠州镇环城路305号
(三)采购相关问题咨询:
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重庆市忠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谢安祥)
联系电话:1512349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