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项目名称:江山市城区道路拥堵动态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价:169.8万元
三、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技术要求等):
江山市城区道路拥堵动态管控系统建设项目是江山市公安局“天网工程”智能交通系统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意见》(浙委办[2012]75号)、《浙江省社会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十二五”规划》(浙委办[2012]137号)、《浙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综委[2013]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构筑社会治安立体防控网,实现全省、全市视频协调作战,推进我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科学水平,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为响应省政府治堵办公室对城市治堵“公交车在交通高峰时速、机动车守法率和行人守法率”的考核需求,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科学管理、技术创新为支撑手段治理城市交通拥堵。
本次江山市城区道路拥堵动态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在原有的电子警察、天网工程视频资源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主要路口及拥堵情况严重、违章停放车辆情况严重区域的视频远程管控能力。按照省公安厅下发的《浙江省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技术要求》规定的“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视频信息按‘二网三平台’充分整合到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江山市城区道路拥堵动态管控系统建设项目中所有的前端视频资料都必须通过全市视频专网无缝整合到衢州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全市视频信息共享平台”和“交通指挥管理平台”。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申请理由:
1、原“江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系统项目”、“江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高清智能卡口项目”和“江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监控系统”等项目都由电信公司于2007至2015期间中标建设(包含系统5年维护),本次江山市城区道路拥堵动态管控系统建设项目需对前期建设系统的大部分设备进行保留、同时增加部分硬件并对软件进行更新,即本项目是在原已建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延续建设和扩容升级,项目在施工、设备调试、平台接入、系统整合以及维护保养等方面都与原工程关联紧密,分工界面难以切割。由电信公司继续集成本项目,有利于平台整合,避免出现平台无法兼容或多个平台并行的状况;有利于对原系统的软、硬件充分利旧,减少政府投资。
2、江山市公安局社会治安智能防控系统(天网工程)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中标;8月27日,由中国电信提供的天网工程视频共享平台、视频作战平台、集中存储系统、公安视频专网初验完毕进入试运行阶段,为全市公安系统、社会化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提供了统一平台接入。本次江山市城区道路拥堵动态管控系统建设项目,可依托公安天网工程集中存储系统和公安视频专网,减少网络新建的政府投资。
3、衢州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天网工程)系统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于2013年2月1日中标,项目于2014年1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中国电信提供了衢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和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视频信息共享平台、视频信息应用实战平台、智能交通交通指挥管理平台、衢州市公安局(含区、县)视频专网以及其他各个子系统的项目集成和五年运营保障。江山市智能交通系统需在统一的标准框架下整合到“衢州市智能交通系统”平台,实现全市统一协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推进全市大公安治安防控的视频及图片信息深度应用,鉴于“江山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的核心是“视频信息共享”和“交通指挥管理平台”的信息共享、平台资源共用、在线扩容、功能升级和系统充分整合,由电信公司提供本项目的集成建设服务,减少了分控平台建设的投资有利于系统的充分融合和联网,切实减少政府投资。
4、江山市公安局社会治安智能防控系统(天网工程)4月22日中标,5月12日签订合同,8月27日完成251个点位共计688路摄像机的安装、调试及初验工作,整体实际历时107天。因江山市城市道路治堵工作需尽快展开,智能交通系统必须发挥积极作用,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提供本项目集成服务,能够在短期内投入使用。
七、拟定供应商: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0-4046410)提出意见,同时抄送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盖章)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