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油田城区道路交通设施(电子警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及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濮阳市境内。
2.2招标内容: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及配套系统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3质量要求:合格。
2.4货物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施工工期:货物供货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技术参数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如果法人参加只需提供法人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a、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b、已缴纳近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壹级;
4、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
6、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出具告知函时间以报名期间内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投标。投标人所有相关资质必须与投标主体保持一致,无论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隶属单位,不在同一公司名下的不予认可。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报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至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院内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证件、文件、证明、承诺书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同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必须胶装,不接受活页装订或书夹形式),封皮注明投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
联系人:高玉明
联系电话:0393-4821510转39201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先生路女士
联系电话:155161332570371-67789598
驻濮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院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