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景洪嘎栋工业园区智能交通工程组织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景洪嘎栋工业园区智能交通工程;
2.2项目编号:玮元-A2016010-BN;
2.3采购内容:对景洪嘎栋工业园区智能交通工程进行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3.1项目预算金额:2222033.76元;
3.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期要求、项目地址、质量要求
4.1工期要求:90日历天;
4.2项目地址:景洪市嘎栋片区城区;
4.3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5.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07月18日至2016年07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6.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6010室)。
6.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6.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证件及资料的原件(除资质证书)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3)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资质证书(副本);
(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9)人民检察院在2016年07月17日后开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段为:2013年07月18日-2016年07月18日,查询对象应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如经检察机关审核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09日09时00分,地点为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和榕林大道交汇口)。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和榕林大道交汇口)。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6010室
联系人:李存林
联系电话:0691-216196915969162273
2016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