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章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SCZHTDL采招[ 2016] 4 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07-11 18:3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据实承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1、投标人具有 “计算机系统集成”等级为叁级及以上。 2、投标产品符合GA/T 832-201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乱停放违法自动检测系统),并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人须出具与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现有电子警察违法处理平台进行无缝连接的承诺书原件。 注: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供应商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提供投标人最近三个月或2015年度纳税、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6、提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十一条);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十二条); 9、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1、投标人具有 “计算机系统集成”等级为叁级及以上。 2、投标产品符合GA/T 832-201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乱停放违法自动检测系统),并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人须出具与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现有电子警察违法处理平台进行无缝连接的承诺书原件。特别说明:①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 |
标书发售方式 |
招标文件现场购买,现场发售。购买时请带上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U盘,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6-07-12 09:00到2016-07-21 17:00 |
标书售价 |
招标文件现场购买,现场发售。购买时请带上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U盘,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
标书发售地点 |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8-03 09:30 |
开标时间 |
2016-08-03 09:30 |
投标地点 |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
开标地点 |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电话:13981568450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0834—2562080 18882888968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人:惹格先生 联系电话:13981568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