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旗政府采购中心受鄂温克旗住建局委托,采用询价,采购交通信号灯(比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交通信号灯(比价招标)
批准文件编号:鄂财购准字(2016)00114
采购文件编号:鄂财购准字(2016)0011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鄂温克旗住建局交通信号灯 1 见招标文件 385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本次招标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相关的资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信用保证金凭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未按规定携带以上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7月05日至2016年07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4:00时到缴纳信用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本公告附件处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7月18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 鄂温克旗宾馆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6年07月18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 鄂温克旗宾馆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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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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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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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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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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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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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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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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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7088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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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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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鄂温克旗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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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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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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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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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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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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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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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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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604702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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