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川财采〔2015〕3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四川省公安厅缉查布控系统及机房设备升级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采购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联系人:张政
联系电话:028-87595567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需求论证内容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