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灌南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灌南县公安局“村村通”治安监控和卡口抓拍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择优选定投标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灌南县公安局“村村通”治安监控和卡口抓拍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GNZFCG2016-047G-01
包一前端摄像机产品建议品牌:大华、海康、宇视或不低于上述档次的同等质量品牌(不低于建议品牌的认定:由不少于评委会成员总数的4/5的评委认定)
二、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
2、本工程共划分两个标段(运营商参加的最多可以中两个标段):一标段招标范围:在全县乡镇、行政村,建设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建设治安监控,主要包括摄像机、交换机、硬盘录像机、杆件、网络设备、平台服务器等设备的采购及设备安装伴随服务等。
3、招标控制价为:269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作废标处理)。
4、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5、付款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分三年付清,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第一年支付合同总额的30%,第二年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第三年支付剩下的余额。(不响应付款方式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其它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所有资质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单位必须完全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
1、一标段企业要求:具备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运营商。
①具备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的投标单位建造师须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②具备运营商的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系统集成或通信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报名时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该材料原件可由当地检察机关查询提供,查询日期限报名截止前)。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招标清单中加★产品制造商原厂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和三年质保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5、投标产品必须为在中国境内研发和生产制造,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投标人所提供的视频监控摄像机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中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
四、报名方式:
(1)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
(2)报名时间及领取电子标书时间:2016年7月7日—2016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每份标书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代理人(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公司员工,且具有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2.①具备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备运营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系统集成或通信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法人、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0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2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2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标段,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注: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前(2016年7月28日下午16时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①保证金是否有效以转账或汇款到账时间为准。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③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盖章验证(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退还保证金应于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办理,退还保证金仅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予接收,并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联系方式:李工电话:13675243679
招标人:灌南县公安局代理机构: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