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大浪片区2015年“畅通龙华”工程 | 项目编号: | 4403102016122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浪片区2015年“畅通龙华”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1020161220001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年07月07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年07月14日10:00时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16年07月10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16年07月11日17:00时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 备注 : | 无 | ||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 | 经办人: | 王工 |
| 办公电话: | 2967290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工 |
| 办公电话: | 13425120027 | ||
| 标段编号: | 44031020161220001001 | ||
| 标段名称: | 大浪片区2015年“畅通龙华”工程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6-07-14 10:00 |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515.100864 万元 | ||
| 计划总投资: | 950.6 万元 | ||
| 本次招标内容: | 对永乐路-大浪北路口、永乐路-新岭路口进行道路渠化及交通信号控制改造;对华辉路南段进行沥青砼罩面及加铺人行道、安装路灯等改造。 建设内容包括:2处路口共安装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各8套,路面渠化改造2处及相应绿化和管线迁改等;华辉路南段855米沥青罩面808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4733平方米,安装路灯31杆等。 |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华新区 |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抽签定标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抽签定标法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本次施工招标的发包范围内含有土石方外运工程,投标申请人应当提供拥有正规泥头车队伍的证明文件或与正规泥头车队伍签订的土石方运输协议(附该正规泥头车队伍证明文件) |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无 | ||
| 其他要求: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最低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标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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