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凤路等道路交通电子工程已由湖州经济技术发开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湖开发委审批[2015]163号,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招标人,设计单位无锡市明大交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4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 G(H)2016-086K-2 ,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描述
招标工程项目的类别:本工程按市区一般、三类工程取费。
招标范围:西凤路(计祥路-田横路)信号灯、高清电子警察设施;东坡路(成业路-二环西路)信号灯、高清电子警察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建设规模:西凤路起于计祥路,终于田横路;东坡路起于成业路,终于二环西路;
建设地点: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南分区。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或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机电安装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安防行业相关专业【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建发﹝2016﹞159号)规定,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下载时间)为 2016年 6 月 29 日,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及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公告栏(http://ztb.huzhou.gov.cn/col/col8546/index.html)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 2016年7月 20 日14:30 时整。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
六、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于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交纳。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72-2878258
传 真:0572-2889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