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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新泾路与沙锡路、金港大道与西塘路、金港大道与金塘路交通信号设施采购

  • 2016-06-29 16:19:27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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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泾路与沙锡路、金港大道与西塘路、金港大道与金塘路交通信号设施及电子警察设备安装工程已经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项目概况:新泾路与沙锡路、金港大道与西塘路、金港大道与金塘路交通信号设施及电子警察设备安装工程。本次招标工程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软件开发及调试、基础施工。电子警察设备包括车辆检测、图像采集、信号处理、号牌识别、数据存储、传输通信、辅助照明等主要部分,以及立杆、供电、防雷接地等其它部分。交通信号设施包括信号灯设施、信号灯基础及相应的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保险、安装、管理、售后服务、维护等(该工程必须与张家港市交巡警大队联网)。
     
      (1)工程地点:开发区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78万元;工程性质:智能化工程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8月14日
     
      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4.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不接受联合投标),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2)具有工商局核发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申请人需在张家港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以保证长期服务。
     
      (4)企业业绩、信誉:企业信誉良好;企业必须在张家港市有交通信号设施及电子警察设备安装工程业绩。(提供合同)
     
      (4)外省市的投标报名单位还须提供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5)无行贿记录证明(当地检察院或纪检监察部门近期出具的查询记录为准)(原件)。
     
      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原价备查。
     
      5.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只有通过投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可向招标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6.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日期:2016年6月30日截止日期:2016年7月4日
     
      上午起止时间:8:30-11:30下午起止时间:13:00-17:00
     
      地点:张家港经开区招投标中心(开发区东辅楼2楼205室)
     
      电话:0512-5811192713962238043联系人:施伟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4日
     
  • 关键字: 张家港 交通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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