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新昌街两个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130020004
项目联系人:郭俊燕
项目联系电话:15343161976
采购人: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固安县106国道北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6187610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43161976
预算金额:28.23703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3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410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信号灯及控制设备的厂家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代理商提供)、LED发光管厂家的专项授权书原件;3、具有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四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者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⑤投标人须出具“信号灯、信号机”国家交通安全产品检验、检测部门核发的产品检测报告。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信号灯、信号机”生产企业的厂家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LED发光管厂家的专项授权书原件;⑥外埠企业提供进冀备案准入手续。(请按上述顺序准备报名材料四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先到采购单位审核资质后再到我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备注:1.本项目编号:ZCZB-2016-477;2.资格不齐或不符者熟不接受,提供虚假资质谋取中标者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