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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工程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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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国省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项目 |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并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公安交通行业视频监控类和电警卡口类的项目业绩及工程实施经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投标单位需具有安防一级资质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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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国省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项目监理 |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并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应商须具备工信部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来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
10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