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河曲县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河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稽查布控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人为河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河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稽查布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QCG-2016-GK034
三、招标内容:稽查布控系统(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1、本次招标采购不分包,投标人须按经营范围对整包进行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本项目总预算价为:40.06万元。
3、招标范围: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交验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
5、交验地点:河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四、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承担该项目的生产或经营相应设备的资质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包含乙级)资质;
(8)具备工信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证书三级以上(包括三级)资质;
(9)具备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包含三级)资质;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国家保密局颁发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包含乙级)资质、具备工信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证书三级以上(包括三级)资质、具备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包含三级)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近1个月缴纳税款证明。(以上必须提供原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在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421室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下午15:00时,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逾期不受理。
2、递交及开标地点: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苗女士
联系电话:18734385553
集采机构: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河曲县黄河东大街财政大楼四楼
邮政编码:036599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0350-6188789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