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港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港区交通信号灯改造及电子警察增设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港区交通信号灯改造及电子警察增设工程采购
项目编号:CXQG160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月阳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5071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港大队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港六中街26
联系方式:陈警官0595-879969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月阳0595-22507198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温陵北路仁风社区办公楼二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泉港区交通信号灯改造及电子警察增设工程采购1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4、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6.5003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1日18:35至2016年06月08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gjy.gov.cn)在“标书下载”专栏中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用中国移动电话号码购买招标文件(一个号码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直接从话费中扣除),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打印支付凭证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一张支付凭证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凭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开标时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支付凭证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若出现未提供支付凭证、支付凭证未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伪造支付凭证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支付凭证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30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30日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