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高新区智慧交通综合信息平台交通信息采发及停车诱导系统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智慧交通综合信息平台交通信息采发及停车诱导系统试点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6-ZB-582/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中心
地址:锦业路都市之门A座
联系方式:029-8938891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朱雀广场省政务大厅四楼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套,交通信息采发系统,交通量;车速;占有率;车流密度;车流方向等,1套,停车诱导系统,停车场名称、位置信息;停车场出入口数量、方位信息;停车场总车位数、空车位数;收费标准等。
项目用途:公共服务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398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服务器、工作站、路由器、打印机、UPS、防火墙);
4、投标供应商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一级分项);
5、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可查,且无不良记录;
6、投标供应商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1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14日下午14:30
2、投标、开标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第二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雷高峰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575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3661182589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