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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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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志等设施采购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交通设施生产厂家; (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信号灯(三色箭头灯和三色满屏灯)、人行横道灯、倒计时显示器、道路交通标志板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信号灯杆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7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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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芝罘区道路交通指路标志调查分析及优化改善方案规划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1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