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长江路两处电子监控项目
二、项目编号:0677-ZCG160445-436/S
三、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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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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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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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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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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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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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长江路两处电子监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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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 、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
3 、若为代理商,提供电子警察抓拍相机的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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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6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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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5月10日8时30分至2016年5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临街楼一楼标书出售处。
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现场购买。(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后,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到“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文件下载链接自行下载。)
备注:本次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仅为核对潜在投标人身份信息,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30日8时30分至2016年5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地址:山东省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陈主任联系方式:0635-6100018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张新艳电话:0635-218588615095046997
八、监督机构: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