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三支队的委托,对高速三支队晋阳高速卡口建设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高速三支队晋阳高速卡口建设
二.项目编号:SXZJ-CZGC-16014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共分一个包,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谈判文件内要求。
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主要技术要求
1300万雷达测速卡口套2要求抓拍系统提供安全带识别软件人脸识别软件车标识别软件高清车型识别软件多帧车牌识别软件车牌识别软件新军牌识别软件高清车身颜色识别软件车身颜色识别软件等软件著作权证书车辆信息(车速、车长、车身颜色及车辆类型)
本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谈判文件
注:1、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
4、交货地点:高速三支队辖区指定地点;
5、预算额:190000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
7、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许可范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11、具备安防工程一级资质;
12、为保证平台能够和现有系统对接,产品供应商需要有较强的研发实力需提供CMMI5认证;
13、为保证产品的维护方便,产品雷达与抓拍单元需要同一品牌需提供雷达公安部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五.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安防工程以及资质证、CMMI5认证证书、产品雷达与抓拍单元检测报告。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三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5月03日至2016年05月05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30);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02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05月09日14时30分
2、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东缉虎营35号山西省政协宾馆二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三支队
联系地址:长治市襄垣县王村镇王村收费站旁
联系人:侯警官
联系电话:0355-209561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02室
项目联系人:薛永科、贾慧娟
电话:0351-3343450、13133412586
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