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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东西快速干线交通监控系统项目招标 2380万

  • 2016-05-03 15:36:56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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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东西快速干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苏州市吴江区东西快速干线交通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东西快速干线交通监控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SZTMD2016-WJ-G-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李文祥
     
      项目联系电话:0512-6523114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苏州市吴江东西快速干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交通路
     
      联系方式:孟海龙、池游63413813、138625355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飞、李文祥,0512-65231142
     
      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十梓街338号芯谷产业园1号楼1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吴江东西快速干线位于吴江城区南部,起于230省道,向东与南北快速干线交叉,跨老227省道、京杭运河,经出口加工区南侧,跨苏嘉杭高速,沿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侧边缘继续向东,与苏同黎公路交叉,经金家坝南,与待建常嘉高速交叉后,与金莘路共线,至湖北路与湖北路共线向南,下穿苏沪高速,与芦莘大道共线,穿过汾湖开发区,终于G318。路线全长29.754km,是吴江城区与汾湖经济开发区的快速联系通道。
     
      本次项目需要建设包括治安监控系统、高清卡口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动态抓拍系统、交通诱导系统、道路监控系统、航道监控系统、交通监控中心平台等。
     
      本系统遵从“区域控制、广域协调”的监控原则,并结合吴江东西快速干线目前的交通特征及未来的发展趋势,针对早晚高峰、夜间交通、执行交通保卫任务、道路设施维护等具体情况,合理制定交通监控策略。
     
      系统以ITS的战略高度及目前可达的技术水平对平交路口、高架桥梁段的交通运行状况重点监视,能快速检测和确认全线的交通事件;建立快速的交通事故反应机制,及早恢复交通正常运行,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建成以后既要满足交通运输部门对整条道路、沿线航道的监控需求,又要满足公安部门对道路上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治安事件等的监控处置需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8具有当地有光纤网络资源的基础运营商提供的光纤租赁授权书。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4.1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用于执行《苏州市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以上材料均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4.2须携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地有光纤网络资源的基础运营商提供的光纤租赁授权书。以上材料均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以上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报名单位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8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9日17:18至2016年05月09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十梓街338号芯谷产业园1号楼1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4日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4日13:30
     
      六、开标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8具有当地有光纤网络资源的基础运营商提供的光纤租赁授权书。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用于执行《苏州市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以上材料均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4.2须携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地有光纤网络资源的基础运营商提供的光纤租赁授权书。以上材料均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报名单位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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