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沪太路道路改建四个路口电子警察搬迁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本市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沪太路道路改建四个路口电子警察搬迁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429-231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NXC2016-58)
3、预算编号:13-16-9950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子警察搬迁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1285386.34(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1285386.34)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4-2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5-0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5、无行贿犯罪记录
6、法人授权委托书
7、被委托人身份证
8、《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5-2010:15,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5-2010:15。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
2、开标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及无线网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在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6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法定及国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现场审核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逾期不再接受网上及现场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3、现场审核所需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投标供应商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1小时内,签到结束后1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具有移动上网功能(3G/4G)的笔记本电脑到规定地点参加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泰路299号地址: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
邮编:201901邮编:200011
联系人:姚月丽联系人:朱捷
电话:56847421电话:56173876
传真:56847421传真:56173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