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麻涌镇政府采购中心受东莞市麻涌交警大队的委托,拟对东莞市麻涌镇新建环保限行电子警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XMCGP20163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麻涌镇新建环保限行电子警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11,960.58
四、采购数量:1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
合格投标人:(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5)投标人具有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或以上资质(非广东省企业须提供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正本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发到以下邮箱地址:dgmccgzx@sina.cn,并电话(0769-88232182)确认查收。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4月26日至2016年04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麻涌镇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7号铺)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9日09:3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7号铺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6年04月29日09:3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7号铺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04月26日至2016年04月2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麻涌交警大队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川槎路口
联系人:莫先生联系电话:0769-88230808
传真:0769-88230808邮编: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麻涌镇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麻涌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769-88232182
传真:0769-88232182邮编: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769-8823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