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的委托,拟对流动高清雷达测速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CMFSZB-2016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流动高清雷达测速仪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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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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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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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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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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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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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高清雷达测速仪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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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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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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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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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报价人须对包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其报价无效。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6年04月25日至2016年05月03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价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并将相关书面材料一并交我司。
四、报价人资格:
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报价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参加报价的报价人代表必须是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3、报价人必须是所投仪器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经销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人报价。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谈判中同时报价;
6、报价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报价:(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五、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报价人的报价。
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文件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6年04月25日至2016年05月03日,每日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购买谈判文件。
七、谈判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所有资料售后不退。
八、递交谈判/报价响应文件时间、接收谈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谈判地点
1.递交谈判/报价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05月11日09:00~09:30:00(北京时间)
2.接收谈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05月11日09:30:0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谈判/报价响应文件和递交谈判/报价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报价的报价人,请在递交谈判/报价响应文件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gaoming.gov.cn)(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积极配合。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83188580。)
十二、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人电话:(0757)88828574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电话:(0757)86257577
传真:(0757)63862721
联系人:曹小姐、陈先生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