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和电子警察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 1 |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
1.0 |
项 |
938700元 |
|
| 2 |
电子警察 |
1.0 |
项 |
800000元 |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企业。3、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
七.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在预公告期内提出意见和建议,预公告期:2016年4月21日至4月25日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可先通过传真,再将原件寄至本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联系人:黄女士、朱女士
联系电话:0579-88088931
传真:0579-88088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