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姚寨路等8条道路交通设施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姚寨路(纬二路-纬四路)、金牌路(金冠路-新龙路)、黄埔路(渠东路-高皇路)、丰收路(三全路-新龙路)、冠军路(金杯路-索凌路)、研发路(渠东路-洛阳路)、燕凤北路(未来大道-金水路)、燕西路(燕南路-燕北路)等8条道路交通设施安装及维护。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合同估算价:约24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标段:交通标志线系统
二标段:交通信号灯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一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2)二标段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或监控系统工程资质;②所投的信号灯灯具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证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或公路或机电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报名时所报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在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
(1)投标人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过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559015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代理部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86226101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