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岭美村民委员会拟建的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岭美村“电子警察平安村居”视频监控建设已批准建设。现邀请福建省正力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莆田市大众智能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市振茂智能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秀屿区笏石镇岭美村工期:30日历天
招标内容:笏石镇岭美村共建设90个监控探头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工商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
3.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在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信息。
5、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6、公告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19日。公告期间招标代理单位不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直接到秀屿发展服务中心网上下载有关资料。
7、开标前招标人不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以书面信函(书面信函请投递至设立在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答疑信箱)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8、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办理规定见招标文件。
10、评标办法:简单低价确定中标人。
1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4月21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文件。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岭美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人:莆田市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传真:13959598268电话/传真:0594-6683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