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邗江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20”监控及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关于邗江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20”监控及改造工程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HJZC2016GKZB02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采购预算:
邗江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20”监控及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内容:
1、本项目共建设7个路口卡口型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1个路段的雷达测速型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卡口系统)、1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系统改造建设及后台云存储系统的扩容升级。项目包括软件、硬件及设备安装、调试、质保、培训、后续服务及杆件、基础、施工、绿化恢复、管道铺设、电源接驳等其他所有必须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本项目建设改造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
3、采购预算:200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且同时具备: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代理商投标时必须取得视频式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
(雷达测速)和交通信号灯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三年质保承诺书;
(3)视频式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雷达测速)和交通信号灯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系统检测报告(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雷达测速)和交通信号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如不能提供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5)各系统须接入邗江交警大队现有交通监控管理平台,实现平台现有全部功能。
四、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6年4月12日
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16年4月2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将标书确认函原件送至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外地供应商可快递)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0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30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附属楼2楼会议室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杨扣虎
六、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附属楼2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服务中心本项目联系人:杨扣虎电话:0514-87862089
传真0514-87862089。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hjcgw.gov.cn),
(二)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王教导员联系电话:0514-80685299
(三)本项目不组织现场集中查勘,投标商自行查勘。查勘联系人:王教导员;联系电话:0514-80685299
(四)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邗江支行帐号:09000141100000730户名: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
八、联系地址:
扬州市兴城西路185号邗江区财政局附属楼3楼邮政编码:225009
欢迎本行政区域内的区级(含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