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建设及维护协议供货商项目标前文件公示,公示期2016年4月6日——4月8日。
一、提出方式
1、书面方式:2016年4月8日下午17:00时前,对招标文件公示的内容及资格条件,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将书面材料,递交至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抄送焦作市公管办业务管理科。
2、电子邮件地址:集中采购机构电子邮箱jyzxcgk@163.com;公管办业务管理科邮箱:144953698@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处理期限为公示期结束后两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1-3568893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焦作市公管办业务管理科
2016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