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富锦市灾后重建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交通信号二期工程已由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富发改[2014]126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富锦市锦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进思大街(民主路东平路园区)、教育街(向阳路东平路)、西平路(滨江大街中央大街)、民华路(滨江大街南六街)、东平路(滨江大街锦绣大街)的交通信号、信号设备等。
2.2建设富锦市;
2.3工程投资估算约:620.2万元;
2.4计划工期:2016.5.28~2016.10.30,总工期156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有国家、省级公安管理部门或安全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同时到场且须携带企业近三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投标报名
,请于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报名。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到场须带: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2、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近三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提供不少于两个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300万以上的交通设施合同)。
5、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必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5.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获取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时代景城2期B7-19
邮 编:154003
联 系 人:吕晓玉
电 话:0454-5198899
传 真:——
电 子 邮 件:zqzb12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