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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奉新县交警大队“乡镇交通设施“项目招标

  • 2016-03-31 16:13:2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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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奉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根据奉新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奉财采[2016]33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对下列货物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厂)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2016020A
     
      二、招标货物内容:
     
      
    项目名称
    数 量
    技术参数及要求
    交付日期
    奉新县 乡镇交通设施项目
    1 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签订合同后 60 日内完工,并通过相关单位或部门检测验收并交付使用
     
      三、采购预算:3883940.00元
     
      四、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五、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出具与宜春市交警支队智能交通管控平台的对接承诺函(原件)。
     
      (7)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
     
      (8)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交通信息采集视频车辆检测器、电警抓拍单元、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交通灯信号检测器)生产厂商针对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9)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B、开标现场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金≥500万元)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交通信息采集视频车辆检测器、电警抓拍单元、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交通灯信号检测器)生产厂商针对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必须出具与宜春市交警支队智能交通管控平台的对接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单位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回执函(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参加的受委托人一致)。
     
      备注: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B)所要求资质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
     
      投标资格;
     
      2、开标时需携带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纸质标书一正三副。
     
      3、现场踏勘:江西省奉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组织投标意向人统一于2016年04月12日上午09:00进行现场踏勘,其它时间怒不接待,并对参与踏勘的投标意向人提供采购单位加盖公章的回执函,投标人需将此回执函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开标备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集合地点: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六楼指挥中心。??联系人:邹伟??联系电话:13707056670
     
      六、标书发售: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04月17日每日8:30~17:00,逾时缴纳报名费做自动放弃(节假日除外)。
     
      七、标书发售地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网上报名。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帐户名: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150820270900001234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宜阳支行
     
      (备注: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入并注明项目名称、用途等)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04月17日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到达前附表规定的指定账户,并提供证据到本公司。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逾期缴纳将不予接受其投标。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江西省奉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邹伟?联系电话:13707056670
     
      2、招标代理机构: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枣树园A6栋三单元601室,联系人:花燕?
     
      联系电话:13907051855传真:0795-3994618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2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
     
      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2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新县检察院对面)。
     
      十二、其他应说明事项:
     
      1、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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