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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公路管理局交通信号灯购置安装项目 306万

  • 2016-03-29 16:49:48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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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天津市西青区公路管理局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 ,对天津市西青区公路管理局交通安全设施购置安装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公路管理局交通安全设施购置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 XQGPC-20151832-1-2

      二、项目内容

      采购明细项目:

      第一包:天津市西青区公路管理局交通安全设施购置安装项目(项目编号: XQGPC-20151832-1)。

      第二包:天津市西青区公路管理局交通信号灯购置安装项目(项目编号: XQGPC-20151832-2。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后上网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项目预算:第一包: 501000元、第二包: 306000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4.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第二包:产品(交通信号灯)由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6年 3月 29日 至 2016年 4月 14日 ,每日 9: 00-11: 00, 14: 00-16: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117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带 2016年 3月 29日 之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 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6年 4月 21日 9:30前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121室

      3.开标时间: 2016年 4月 21日 9:30

      4.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12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女士 李女士

      2.联系方式: 022-2793706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公路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杨柳青镇津杨公路 3号

      3.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4.采购人联系电话: 022-5806299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 5号(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2-27937066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电话: 022-27937066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8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xqcgzx6066@163.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 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西青区公路管理局、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其他事项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企业注册当地的检察院或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查询并获取《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 2016 年 3 月 29 日起 至 2016 年 4 月 5 日 止。

      2016 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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