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安局相城区交警指挥调度网络设备的询价采购招标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能交通世界网_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苏州公安局相城区交警指挥调度网络设备的询价采购招标

  • 2016-03-24 15:07:39
  • 来源:its114.com
  • 评论:
  • 分享到:
      受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委托,我公司对其拟采购的相城区交警指挥调度网络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
     
      1、采购设备清单:(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玖万捌仟叁佰元整(¥:98300.00元)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1

    媒体接入网关

    数字平台接入网关,可接受定制开发。

    支持客户端浏览、电视墙浏览、PTZ控制等功能。

    支持主从机配置:主机完成第三方数字平台的接入管理,从机完成转码功能。支持穿越网闸。 不额外收license。

    1

    2

    机箱

    集中式综合业务平台,2U机架式设备,内含电源,自动温控,具有一个千兆网络接口,提供8个业务扩展槽位,可以装配编码模块、解码模块、网关模块、控制键盘模块等,可以混合装配。

    1

    3

    解码模块

    单路高清解码模块。可实现第三方厂商视频源解码。

    输出接口1×HDMI,1×VGA,1×BNC

    支持最高解码分辨率为4K(3840×2160)

    解码性能为(摄像机):1×4K(3840×2160)、4×QXGA(2048×1536)、9路×1080P、16×720P

    如果是第三方摄像机非标码流,解码性能为2路×1080P、4×720P

    12

    4

    网络键盘

    网络控制键盘。可通过网络直接连接监控平台。

    大尺寸点阵液晶显示屏(不支持本地预览),支持网络通讯协议

    1

    备注

    1、交货期:确定成交单位后5日内;2、供应商须负责免费安装调试;3、所有产品须为同一品牌。

      2、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设备需与相城分局视频监控平台无缝对接,响应单位须出具相城分局现有视频监控平台原厂接入证明,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原厂质保承诺书原件及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的报告。无法提供有效质保证明及检测合格报告的,甲方有权拒签合同。
     
      4.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5.产品配置保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拆卸,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6.售后服务要求:要求成交单位2小时内响应,3工作日内完成用户维修服务。成交单位交货时将所有产品序列号整理完毕,并交由甲方与招标公司共同留档。
     
      四、报价文件组成(未按下列要求组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3.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盖公章)。
     
      4.相城分局现有视频监控平台原厂接入证明(盖公章)。
     
      5.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及原厂免费服务证明原件;(盖公章)。
     
      6.注明交付使用日期(盖公章)。
     
      7.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货物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需方要求)

    投标方偏离原要求说明

    数量

    市场价

    报价

    总价

    交货期

    总价 

     
      1.以上报价为本次采购的最终报价;
     
      2.如贵公司宣布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的所有承诺,如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a.取消成交资格;
     
      b.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
     
      c.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1-3年;
     
      报价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五、综合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报价人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但如果采购内容中要求分段报价的,则报价人可选择其中一段或全部进行报价,但各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3、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5、投标保证金
     
      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1902元。若未成交此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后即全额退还(不计息),成交供应商则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即全额退还(不计息)。响应单位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规定的帐号并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保证金交纳账户: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89060154800000131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并安装、调试、检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甲方签章的验收单和销售发票由苏州市公安局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付清货款。
     
      7、?成交原则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且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8、?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9、?请贵单位于2016年3月31日9:3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壹份。盖章密封后送到苏州市东二路18号大森创业园418,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当天上午10:30分在苏州市东二路18号大森创业园418开标。
     
      10、?采购代理公司为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65115979。传真:0512-65115979。联系人:陈超、宁杰星。
     
      10.采购(甲方)苏州市公安局。
     
      11.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响应单位注意。凡涉及本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3-24
     
  • 关键字: 交通指挥 苏州
  • 责任编辑:lisonglin
  •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