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电子警察系统升级改造租赁项目。现将有关技术需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合格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和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6年3月28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并密封后并密封后送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9室政府采购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5-82398102,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联系电话:0575-82398111、82398112联系人:邵先生丁先生。
上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及电话:梁先生13857511109龚洪珍13735220005
上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