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信号灯、电子警察基础及配套管线项目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泗港路-沙洲路南侧路口、南庄路-沙洲路南侧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基础及配套管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域
2.工程规模:泗港路-沙洲路南侧路口、南庄路-沙洲路南侧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基础及配套管线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
(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3205821603149901-BD-001泗港路-沙洲路南侧路口、南庄路-沙洲路南侧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基础及配套管线项目竞争性谈判16.002016/03/16
三、公告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04月0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04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03月23日8:30
公告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4日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无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2015.12-2016.2),否则拒绝接受资格预审文件;(10)江苏省外建筑业企业到张家港市投标,持>办理投标或直接发包;工商注册地为苏州行政区域以外地区的江苏省内施工企业到张家港市投标,请到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32室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凭《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进苏登记通知书》办理投标或直接发包手续。【持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的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其项目经理已在《信用手册(年度)》登记的】除外。否则资格预审将不能通过;(11)投标申请人必需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查询中心案出具>,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并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原件当场提交);(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五、公告其他内容
张家港市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发包公告(延长公告)编号:3205821603149901-BD-0011、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信号灯、电子警察基础及配套管线工程已经获得张家港市发展和计划改革委员会张发改许[2016]058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或意向确定施工单位。根据苏建筑(2006)24号文有关竞争性发包的有关规定及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竞争性发包方式确定施工单位。2、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3、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市域;(2)工程规模:泗港路-沙洲路南侧路口、南庄路-沙洲路南侧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基础及配套管线(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4、本发包工程共分1个标段:发包内容如下:泗港路-沙洲路南侧路口、南庄路-沙洲路南侧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基础及配套管线,合同估算16万元;10、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都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张家港建筑业网上同时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2、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长安路北路联系人:张伟宏联系电话:13862227770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通运路359号联系人:张浩传真:58989091电话:58989091项目组组长:杨大荣专职人员工作手册编号:苏招E0944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4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张家港建筑业网http://www.zjgjzy.gov.cn
2.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杨舍镇通运路城西村综合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张伟宏联系人:陆宏其
电话:13921976641电话:0512-82593807
传真:传真:0512-5898908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tgcjl@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