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反拍编号:EP2016-80159-RA
二、电子反拍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缉查布控服务器采购
三、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四、联系人:叶先生
五、联系电话:电话:0757-22218022传真:0757-22225777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河西工业区玮二路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已按本项目要求缴交反拍保证金人民币0.3万元。报名时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以及附有支付凭证的《反拍保证金退付声明函》(具体要求及格式见附件)
七、多个品目采购时,不允许供应商对其中一个品目单独报价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总报价最低
九、报名截止时间:2016-03-2908:00:00
十、反拍开始时间:2016-03-2910:00:00反拍截止时间:2016-03-2910:35:00
十一、反拍轮数:2轮;每轮持续时间:15分钟;每轮间隔时间:5分钟
十二、反拍商品:
| 采购品目 |
服务器 |
| 计量单位 |
台 |
单个商品最高限价(元) |
83000.00 |
| 采购数量 |
4 |
交货日期 |
2016-04-22 |
| 1 |
品牌 |
华为 |
规格型号 |
RH5885 V3 |
| 商品名称 |
缉查布控服务器 |
选配 |
|
十三、其他说明:质保期:3年,均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即时响应(包括电话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修复时间(质保期内):24小时内解决;如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则提供部件冗余服务或采取应急措施,提供相同产品或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档次的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以确保货物的正常使用。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无违反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5%;无违反合同约定的,余款(即合同总额的5%)在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其他详见附件。本项目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