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条件
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标志标牌、减速带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经县财政局批准,受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云南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有意提供项目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标志标牌、减速带采购项目;
(二)项目业主: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三)项目实施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项目资金: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系统
信号控制系统
1、交通信号控制机1台;2、机动车三联单色箭头灯8组;3、人行信号灯8组;4、人行信号灯立杆8根;5、长挑臂信号灯立杆4根;6、基础20立方米;7、窨井(小)6个;8、窨井(大)9个;9、人行管道开挖198米;10、过路管道开挖170米;11、信号灯抱箍16个;12、18芯电缆线503米;13、6芯电源线130米;14、4芯电源线260米;15、3芯电源线212米;16、接地装置4根;
高清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系统
1、高清网络红外球机(海康威视130万像素)1台;2、高清一体化成像单元6套;3、前端管理单元4套;4、控制机柜1套;5、智能终端盒1台;6、LED补光灯16只;7、交换机1台;8、光纤收发器4对;9、支架23个;10、摄像机立杆3套;11、摄像机立杆2套;12、过路管顶管198米;13、人行道或者绿化带管线开挖180米;14、线缆及辅材1套;15、基础施工1套;
第二标段:路口标志牌、连接线减速带
路口标志牌
1、指路标志牌杆件4棵;2、指路标牌4块;3、选择车道标志牌杆件4棵;4、选择车道标志牌14块;5、限速标志4块;6、禁止停车标志4块;
连接线减速带
1、12个交通较复杂路口减速带一个方向两条22米,一个路口44米,528米;2、减速带、限速、交叉口标志24块;3、标志立杆24根;
注:第一标段产品合计金额约82万元,第二标段产品合计金额约41万元,其中产品质量、技术(参数)、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申请人资格及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三)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投标须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条适用于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安全防范行业资信资质证书(提供网络监控设备系统的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产品的质量认证书,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开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其竞标无效,注: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交通控制系统安装、维护、交通设施制作、安装、维护、。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获取《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七)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产品质量、后续服务用户反映良好;
(八)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申请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一)申请人不能是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和目前因重大经济纠纷涉讼的企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进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独立法人单位(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档案查行记录》、工商局出具的《关于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复函》为准)【《行贿受贿档案查行记录》;《关于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复函》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条适用于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安全防范行业资信资质证书(提供网络监控设备系统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加盖单位鲜章)并装订成册。
(三)各个标段的投标人需分别提交保证金5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出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交到招标代理公司,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招标代理公司开具的收据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确保开标前已交到招标代理公司,否则其投标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gov.cn)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4月12日下午14:00至14:30,逾期不予受理;递交地点: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16年4月12日下午14:30。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杨贵富;
电话:13638846918;
招标代理人:云南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昭阳区北顺城汇通大厦803室
邮编:657500;
联系人:浦艺晴
电话:13278647277
2016年3月21日